中文名稱:歐盟人工智慧法案 英文名稱:EU AI Act

這是歐盟首個針對人工智慧的法案,也是一個非常快速通過的法案,該法案旨在管控人工智慧可能帶來的風險,同時強化歐洲在全球科技領域的領導地位。

這項法案於2023年5月通過初稿,同年12月9日達成共識。2024年,歐洲議會將此法案正式採納,預計同年正式通過,並計劃於2026年全面生效

根據法案規定,違反規定的企業可能面臨高達3,500萬歐元或其全球營業額7% 的罰款。

人工智慧的風險被分為四個等級:

風險分類規範範圍概述
不可接受風險明令禁止使用《Article 5》
被認為對人們構成威脅的系統,包含:
(1) 對人(或群體) 進行思想控制、詐欺、或重大傷害
(2) 利用個人弱點實行操控
(3) 基於敏感生物特徵的分類系統 (備註1)
(4) 基於社會行為或個性特徵,進行社會評分 (備註2)
(5) 在公共空間使用「即時」生物識別系統 (備註3)
高風險需要接受監管《Annex I》
第一大類:符合歐盟產品安全的人工智慧系統;
包含:玩具、航空、汽車、醫療設備和電梯等。
《Annex III》
第二大類:關鍵應用領域的人工智慧系統
包含以下類別:
(1) 生物識別技術
(2) 關鍵基礎設施
(3) 教育和職業培訓
(4) 就業、工人管理和自主就業機會
(5) 獲取和享受基本私人服務與公共服務與福利
(6) 執法(根據聯盟或國家法律)
(7) 移民、庇護和邊境控制管理(根據聯盟或國家法律)
(8) 司法行政和民主程序
系統必須符合
資料品質管理 (避免偏見)
透明性、可解釋性、安全性、穩健性
人類監督機制 (Human Oversight)
有限風險有義務進行標註、
並告知使用者
《Article 50》
目前沒有明確定義
(直接與人互動的AI,需設計得讓人明白自己正與AI互動)
(例如: 聊天機器人、換臉APP)
低風險
極小風險
未被規範
可自由使用
目前沒有明確定義
(個人非專業活動,使用的AI被排除在法案適用範圍之外)
(例如: 遊戲AI、垃圾郵件過濾器)

針對上述表格中的備註,說明如下:

  • 備註1: 禁止使用人工智慧進行生物特徵分類,推斷敏感個人特徵,除非在合法情況下。
  • 備註2: 禁止人工智慧系統基於社會行為或個性特徵評估社會分數,導致不利的待遇。
  • 備註3: 嚴格限制在公共空間使用「即時」(Real-Time) 生物識別系統,僅限於執法用途;執法用途,需符合嚴格條件,包括司法或行政授權、基本權利評估及遵守國家法律。

根據歐盟的AI法規,AI系統(主要是:高風險)必須從設計初期到部署,乃至於整個運作生命周期中,嚴格遵守合規性規範。這包括了在AI系統部署後,持續地進行監控,一旦發生重大事件,必須立即進行通報和重新評估。

合規的AI系統,可以申請CE標章,做為合規的證明。

資料來源

應用範圍

  1. 醫療輔助診斷屬高風險,依法強制人類醫師最終裁量。
  2. 公共場所即時人臉辨識屬不可接受風險。
  3. 聊天機器人為有限風險,需標示「AI生成」。
  4. 金融信用評分屬高風險,需建制追溯日誌與問責機制。
  5. Deepfake媒體影片發布,必須標示AI生成警語。
  6. 企業導入自動裁員系統需通過嚴格事前審查與監管。